真得很無言~很瞎!
星期二, 7月 7th, 2009






無話可說~走啦~~







無話可說~走啦~~
把數碼相機做成手槍的形狀,要拍照,只要舉起槍對準目標就可以,非常有趣,但也要注意使用場合,否則可能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。
設計師:Franziska Dierschke
弟弟你眼睛看那裡?
哇一排美女耶!看看是不是背影殺手
弟弟不是穿裙子的都是女生耶!
挖勒!弟弟你不怕被打嗎?還亂看
現在的小孩是越來越早熟了
要讓別人瞭解你,首先要自己瞭解自己;要讓別人被你吸引,首先要知道自己吸引別人的武器。如此這樣,才能運籌帷幄,戰無不勝,縱橫情場。
尋找一個最符合自己性格特點的形容詞
暴躁 --> 4
果斷 --> 3
單純 --> 1
成熟 --> 2
奇怪 --> 1
溫柔 --> 3
1.如果看到戀人與一個自己不認識的異性行為很親密,你想弄清楚那個人是誰嗎
想 --> 3
不想 --> 2
2.如果你發現自己的戀人嚴重觸犯了法律,你會
幫助愛人躲藏起來 --> 5
立刻報警 --> 6
3.你喜歡流浪的感覺還是安逸的感覺
流浪 --> 5
安逸 --> 4
4.此情可待成追憶,只是當時已惘然,你喜歡這句唐詩嗎
還好了,不過沒什麼強烈感覺 --> 6
覺得是唐詩中的精華之一 --> 7
5.你有日常開支記帳的習慣嗎
從不 --> 7
有 --> 11
6.你比較喜歡下面哪種人
優雅紳士 --> 7
英雄好漢 --> 8
7.如果在路邊看到一個迷路的小孩,你會
當沒看見 --> 8
上前幫助 --> 10
8.你喜歡對別人發號施令嗎
不喜歡 --> 10
喜歡 --> 9
9.下面兩個明星,你比較喜歡哪一個
林青霞 --> B
張曼玉 --> 12
10.如果一個漂亮的女生說自己漂亮,你會
認為她很膚淺 --> C
覺得有優點就應該表現出來 --> 11
11.你是不是一個喜歡懷舊的人
是 --> D
不是 --> 12
12.你喜歡保守傳統的人嗎
喜歡 --> E
不喜歡 --> 13
13.你認為婚姻品質重要還是婚姻壽命重要
婚姻壽命 --> E
婚姻品質 --> A
A.笑容
蒙娜麗莎之所以如此名垂千古,不是因為她的美貌,而是因為她的笑容。有些人美好的笑容往往可以在第一時間抓住異性的心,讓他們在自己的一個隨意的表情中傾倒,無論是親和力還是別的化學元素,如果一個人可以用笑容綻放自己的魅力,那麼這個人無疑是幸運的,因為這種魅力幾乎是與生俱來。於是,恭喜你,你就是這樣人,在回眸一笑百媚生中,讓六宮粉黛無顏色。
B.談吐
如果你想一次出擊就虜獲異性的心,那麼一定要努力的和他談話,一旦他發現了你的非凡談吐,他便是你的囊中之物了。也許,你並不是口若懸河的雄辯家,甚至認為自己口才不佳,但是你的談吐方式卻非常適合吸引異性,這就是愛情的玄妙之處,不一定最好才是最適合,而是最適合才是最好。只要在茶間午後和心儀的人閒聊數句,你就很容易成為愛情的勝利者了,交談中的你是那樣的沁人心脾。
C.眼淚
眼淚不一定是弱者的代名詞,也不一定表示你註定失敗,相反,在你的愛情中,它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致命武器,有著極強的殺傷力。無論你是男生還是女生,都可以運用,淚水從你眼中掉落的那一剎,充滿了純粹的純凈或者濃厚的仁慈,讓看到的無一不動容,於是你的淚水就劃過了他的心臟,變成了他永不磨滅的印象。這樣的衝擊力,是每一個有情之人無法抗拒的,就像總是流行的瓊瑤劇一樣,其實流行的就是那幾滴眼淚。
D.舉止
你打字時跳動的五指,你翻閱書籍時輕快的手臂,你在運動場上奔跑的姿態,你旋轉時留下的弧度都是一道道無懈可擊的風景線。即使異性只用剪影的狀態觀察你,他也會因此而愛上你,因為你的舉止就是你吸引異性的致命武器。所以,在約會時,如果你為了表現優雅和矜持像木偶一樣僵坐著,一動不動,那麼你的愛情幾乎可以戛然而止。只有放鬆,隨意表現自己的舉止時,你才擁有了至高無上的吸引力。
E.愛心
也許你的武器有些抽像,因為這畢竟處在精神層面,但是一旦讓異性感受到了,便是一種持久的印象。也就是說,這種武器的殺傷力是最難以抵禦的,因為它也是最真實的。沒有人可以假裝善良,或者虛幻的捧著一顆愛心,所以你的武器幾乎可以說是強烈的生長在你的生命中,而你需要的只是讓別人瞭解。其實,就算你是一個根本沒有表現欲的人也沒有關係,因為日久天長,愛心是包不住的,而他會因此無可救藥愛上你。
2009年07月06日蘋果日報
【郭睿誠╱台中報導】台中縣一名吳姓男子半年前與一名婦人同居,竟想撮合自己二十五歲的兒子和同居人十三歲的女兒「親上加親」,婦人雖反對,但吳男兒子和少女仍偷偷交往,甚至親吻、愛撫;最近吳男兒子懷疑小女友移情別戀而怒罵,少女心情不佳,老師才發現上情;警方獲報後調查,將吳男兒子依強制猥褻罪嫌送辦。
警方調查,今年將升國二的少女「小玉」,父親去世多年,母親獨自撫養她及一名念國中的姊姊及念國小的妹妹。小玉母親去年結識吳姓男子,年初同居,吳男偶爾在假日帶擔任大樓管理員的二十五歲兒子到小玉家過夜。
由於小玉家房間有限,吳男兒子和三名少女睡同一間房間並打地舖。吳男有意撮合兒子與小玉交往,希望親上加親;小玉母親認為兩人年紀差太多反對,但小玉瞞著母親偷偷與吳男兒子交往。
上月間,吳男兒子發現小玉與男同學透過即時通相談甚歡,懷疑她移情別戀而斥責,小玉心情大受影響,學校老師察覺有異詢問,小玉透露與吳男兒子交往,對方並曾親吻和撫摸她胸部,校方得知後通報台中縣政府,縣府聯絡警方介入調查。
警方通知吳男兒子、小玉及其母親到案。小玉母親得知兩人偷偷交往錯愕不已,還問警員「你們有沒有找錯人?真的是我女兒嗎?」吳男兒子喊冤指出,和小玉交往是發乎情、止乎禮,沒有擁抱或愛撫,是小玉想分手,才編出這些狀況。
儘管雙方否認有性交等情事,但因小玉年僅十三歲、仍未成年,吳男兒子親吻和撫摸小玉胸部,警方仍將吳男兒子依強制猥褻罪嫌送辦。
外傳吳男兒子強脫小玉衣服,警方調查,當時吳男兒子進小玉房間叫她快換衣服和家人一起出去吃飯,小玉當著吳男兒子面前更衣,小玉姊姊開門進來當場撞見。
親上加親 恐致角色混淆
2009年07月06日蘋果日報
三思而行
台中縣傳出父親為了想要「親上加親」,造成兒子涉嫌猥褻同居人女兒的罕見案件。精神科開業醫師王志中指出,「親上加親」雖然沒有觸法,但這種由大人決定子女終身大事的作法,有如古代「指腹為婚」或「童養媳」。